一、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」規定。 二、適用對象:取得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結業證書者。 三、訓練期滿後頒發「複訓證明」。 課程內容 高空工作車操作相關法規、自動檢查及維護保養、事故案例 3小時